根據山西省經信委消息,山西已有31戶企業通過產能置換等市場手段,兼并整合焦化企業86戶。但該委此前在9月的《關于全省工業經濟有關情況的匯報》(以下簡稱《匯報》)中亦指出,收費負擔過重等三大原因,正在阻礙山西焦化行業重組。
成本每噸比外省高50至70元
來自山西省工商聯的省政協委員聯名提案稱,2009年以前山西境內焦化企業負擔費用每噸高達150元,每噸較省外焦化企業負擔費用多100—120元,同年7月,為焦化企業減負的晉政辦發〔2009〕92號文件出臺,情況略有好轉,但較之省外焦化企業,仍多負擔80—90元每噸,即使如此,焦化行業也并未走出困境,因此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又發布晉政辦函[2011]54號《關于明確減輕我省焦化企業負擔政策執行期限等事項的通知》,規定各項政策措施執行期限延長至2011年底。
據山西省經信委初步測算,僅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排污費等政策性收費因素影響,全省焦化企業成本比外省同類企業高出50——70元每噸,嚴重影響了企業的資金鏈條,進而影響到兼并重組的正常開展。
而陜西韓城新建的550噸每年的焦爐每噸收取費用僅8元。
除此之外,存量焦化產能中,各市縣及大型焦化企業在各自轄區或企業駐地范圍布局產業的傾向和焦化產業集中區內環境容量、取水、交通等要素,進一步制約了山西焦化行業重組。
重組已兼并86戶 焦企轉型積極
8月19日,數易其稿的《山西焦化行業兼并重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山西省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上獲準通過,根據此前該《意見》的征求意見稿顯示,2015年底前將分期淘汰未納入國家準入公告的焦化產能4000萬噸左右,屆時全省僅保留60戶獨立焦化企業,戶均產能每年可達200萬噸,產生2戶1000萬噸級特大焦企,5戶500萬噸特大型企業和10戶200萬噸大型企業。
至今《意見》尚未行文公布,因此山西省經信委能源處處長馬運俠拒絕置評,但堅持政府不能越俎代庖,焦化產業重組要依循市場規律,尊重企業市場主體地位,“政府只是出臺鼓勵政策推動重組,并不能完全依靠政府。”
迫于市場壓力,山西境內焦化企業并未坐等政策刺激,早已自行著手重組。據悉,截至目前,山西已有31戶企業通過產能置換等市場手段,兼并整合焦化企業86戶,有望實現2011年底150戶焦企的保留目標,目前全省登記在冊的焦化企業共239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