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控制在9000萬噸,六城區限采
1月22日,記者從太原市國土局獲悉,到2015年,太原市煤炭總產能每年要控制在9000萬噸左右,以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及保持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為煤炭產能設立“上限”,這在我省尚屬首次。
在剛剛通過的《太原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1-2015)》中明確提出,太原市煤炭總產能控制在9000萬噸/年,產量控制在8000萬噸/年,新建礦井規模不低于120萬噸/年。
為優化礦產資源布局,太原市劃分了重點、限制、禁止和允許開采區,提高礦山準入門檻。在西山煤炭規劃礦區、嵐縣煤炭規劃礦區(太原部分)兩個煤炭重點開采區內,新辦礦山企業要嚴格執行重點開采區準入條件,已有礦山達不到準入條件的要進行逐步整改。西山等煤炭重點開采區新建煤礦規模不得低于120萬噸/年,已有小礦繼續加大資源整合力度,70%單井規模達到90萬噸/年以上,采區回采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太原市6城區屬于限制采礦區,規劃期內,6城區范圍內不再新建礦山(國家和省屬重點項目除外),已有采礦權到期可以依法延續,但不再進行擴大礦區范圍、變更開采深度和擴大生產規模等事宜。
此外,太原市規劃了6個煤炭開采區,包括龍泉開采規劃區塊、白家莊開采規劃區塊、西山錦富開采規劃區塊、西山麥地掌開采規劃區塊、西山小回溝開采規劃區塊、焦煤集團擴區開采規劃區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