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總則
煤礦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通過樹立安全生產理念和目標,實施安全承諾,建立健全組織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從業人員素質,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抓好質量控制,不斷規范、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適應煤礦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實現安全發展。
專家解讀
總則是2020《管理體系》的統領,其內容結構、標準分值權重與2017《評分辦法》有較大幅度的變化與調整,修訂原因及思路詳見前言說明。
2020《管理體系》調整了申報標準化等級的基本條件,結合煤礦實際,增加了組織機構等內容,更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2020《管理體系》在以往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質量達標“三位一體”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基礎上,增加了理念目標和礦長安全承諾、組織機構、從業人員素質、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持續改進五個要素。修訂后井工煤礦分8個要素,15個專業;露天煤礦分8個要素,17個專業。
標準分值權重方面:
(1)增加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業的標準分值權重,均上調為0.15。
(2)新增加的五個要素的權重之和為0.20。其中理念目標和礦長安全承諾專業權重0.03、組織機構專業權重0.03、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專業權重0.03、從業人員素質專業權重0.06、持續改進專業權重0.05。
(3)適當調整了質量控制的權重,由原來的0.80調整為0.50。其中井工煤礦通風專業權重0.10、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專業權重0.08、采煤專業權重0.07、掘進專業權重0.07、機電專業權重0.06、運輸專業權重0.05、調度和應急管理專業權重0.04、職業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設施專業權重0.03。
2017《評分方法》較偏重于結果達標、現場達標、物的達標、硬件達標;2020《管理體系》通過權重重新設置體現了過程控制、動態達標、持續改進的思想。
來源: 中國礦大安全科學與應急管理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