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合作交流的重要論述和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部署,有效利用國際國內創新資源,提升創新合作能力,加快山西優勢領域自主創新步伐,根據《山西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晉政辦發〔2021〕42號)和《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專項管理辦法》(晉科發〔2022〕11號),現就申報2022年度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專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一帶一路”科技合作項目。支持與“一帶一路”國家合作開展前沿或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共建聯合研究機構、科技合作園等。
2、重點國別科技合作項目。支持面向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韓國、以色列、瑞典、芬蘭、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全球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強,且與我省具有較好合作基礎的國家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或技術轉移。
3、國際合作基地與平臺項目。支持已認定的國家級或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結合自身發展和建設目標,自主確定合作研發和示范應用內容,開展系統性國際科技合作;支持與國外知名院校、科研機構、世界500強或行業領軍企業建立機構間的合作機制,在我省建設國際聯合實驗室,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海外技術推廣中心等平臺,引進國外先進科技資源,開展符合我省科技及產業需求的關鍵技術研發,推動先進科技成果在我省轉移轉化。
4、區域合作項目。支持對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國家級院所以及省外“雙一流”大學等在裝備制造、通用航空、新能源、新材料、大數據、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領域能較好整合區域科技資源,聯合開展科研技術攻關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項目。
以上4類合作項目單項支持額度40萬元左右,完成后要實現以下至少4 項任務目標:
——實現相關領域關鍵技術的研究突破或技術引進;
——實現重大成果轉化,項目實施后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
——人才交流和人才國際化培養成效顯著;
——召開或承辦有較大影響力的國際性學術會議或行業會議;
——合作申請發明專利,取得新產品(新品種)、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計算機軟件、論文論著、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等豐富科技成果;
——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創新平臺。
5、科技援助合作項目。支持圍繞我省對口援疆、援藏、援青、入滇等科技援助任務,聚焦新材料、新能源、先進裝備、節能環保、煤電煤化工、現代高效農業、良種繁育技術等領域,突出解決我省支援?。▍^)關鍵技術需要或實用技術推廣應用,能產生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科技援助項目。
此類項目單項支持額度20萬元左右。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山西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包括中央駐晉企事業單位),有穩定、高素質的研究和管理團隊,具有較強的技術基礎、設備條件和創新能力。
2、項目負責人須為196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項目負責人必須是項目申報單位的在職、在崗或在聘人員,具有副高以上技術職稱資格(含副高)或博士學位,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具有組織科技計劃的成功經驗,能將主要精力用于項目組織、協調與研究。項目負責人限項要求如下:同一年度限申報1項省科技計劃項目,如申報的計劃未能立項時,方可再次申報;未有主持在研的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專項(包括原山西省重點研發計劃(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有其他類別計劃在研項目的,在研項目和申報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項;符合省科技計劃其他限項要求。
3、申報各類項目均須簽署合作文件(合作協議書或意向書),國內合作文件須由雙方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國際合作文件須與國外高校、科研院所或國外高校、科研院所中擔任副教授或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與國際知名企業或國際知名企業中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或經營管理人員等簽署,合作文件外方須由合作人簽字,中方須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項目合作文件需明確研究內容、任務分工、合同期限、經費分配、成果及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機制等。協議有效期限覆蓋項目執行期。雙方電子郵件、書信以及人才聘任合同、貿易投資合同、合作建廠合同等不能作為有效協議。涉及國際科技合作的項目需提供中英文對照協議。
4、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員信譽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項目單位近3年未發生重大環保污染等惡劣影響事件。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申報單位均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虛報項目、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為。因不良信用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個人,不得申報或參與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
5、項目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項目配套資金與申請引導資金的比例不低于2:1,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年度審計報告,并出具資金配套承諾書。
6、項目立項后,引導資金實際資助額度未達到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項目申報單位自籌配套解決。
7、同一單位只能通過一個項目組織單位進行申報,已獲得其他財政支持的項目、同一單位研究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多頭申報。不受理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
8、項目執行期2—3年。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9、項目涉及倫理和人類遺傳資源的,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視需要由相關醫療機構提供倫理委員會審查意見。
10、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和組織推薦部門要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組織推薦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會同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申報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
三、申報材料
1、《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專項項目申報書》
2、相關附件材料:
(1)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2)項目負責人職稱或學位證明,在職、在崗或在聘證明(在聘證明需明確受聘期限)。
(3)與申報項目相關的、有效的合作文件等。
(4)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須提供上年度審計報告和項目資金配套承諾書。
(5)針對本項目的科技查新報告(半年內有效)。
(6)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申報流程
本次項目申報原則上采取網絡申報與書面申報并行的方式,實行歸口管理、逐級申報。
網絡申報相關事項請參考網絡申報系統使用說明。項目申報材料經組織推薦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
網絡申報成功后,申報單位將申報系統生成的書面申報材料用A4紙雙面打印,按順序將申報材料和附件簡裝成冊一式五份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至組織推薦部門,由組織推薦部門簽字蓋章后集中報送至紙質材料受理單位。
申報網址:山西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
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
(二)申報時限及要求
網絡申報受理截止時限:2022年9月5日17:30
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限:2022年9月16日17:30
五、業務受理單位及聯系方式
1、業務咨詢及紙質材料受理
山西省科技廳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處
聯系人:鄭敏??殷曉婷
聯系電話:0351—4048940、4068003
地址:太原市濱河西路南段129號省行政辦公區A座1204
2、網絡申報技術支持
山西省信息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志文
聯系電話:0351-7228612??13099052356??13099052365
山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8月5日
來源:山西省科學技術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