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項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要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
近年來,我國“雙碳”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下一步,如何繼續深化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深度參與全球氣候環境治理?在近日由中國節能協會、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聯合主辦,中國節能協會碳中和專業委員會承辦的第二屆碳中和博鰲大會上,業界專家建議,圍繞碳排放“雙控”目標,堅持走“增量優先、以新代舊、激勵創新、市場驅動”的轉型道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并以引領者的姿態堅定支持多邊主義框架下的全球碳中和,推動全球氣候治理體系建立。
“雙碳”工作成效顯著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黨中央、國務院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副司長趙鵬高指出,近年來,我國有力、有序、有效推進“雙碳”工作,構建起“1+N”政策體系,實現良好開局。
具體而言,一是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成效突出。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突破11億千瓦時,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裝機均居世界第一。二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取得進展。2021年,我國數字經濟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提升至39.8%,高技術制造業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提升至15.1%,有力推動重點行業數字化協同轉型和傳統產業節能降碳改造。2021年,我國單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同比降低2.7%和3.8%。三是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低碳發展穩步推進。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綠色、低碳升級,2021年,我國城鎮新建綠色建筑面積占全年城鎮新建建筑面積的比重提升至84%。四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勢頭良好。今年1—9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銷量分別達471.7萬輛和456.7萬輛,繼續位居世界第一。
此外,我國實施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工程,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科學推進大規模綠化行動,2021年森林覆蓋率達24.02%、森林蓄積量達194.93億立方米,是全球森林資源增長最多的國家;持續完善政策機制,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完善財稅、金融政策,健全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有效落地,為綠色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提供更多資金支持。
創新驅動綠色低碳轉型
“十四五”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在新時代、新階段,我國該如何繼續深入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第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劉世錦認為,要圍繞碳排放“雙控”目標,堅持走“增量優先、以新代舊、激勵創新、市場驅動”的轉型道路,發揮已有產業競爭優勢,實現增量和存量有序替代,推動能源和經濟社會平穩轉型。
劉世錦指出,作為存量的傳統高碳能源,目前還有一定的減碳空間,但是越往后空間越小、難度更大,使用成本也會上升,而作為增量的低碳或者零碳新能源,隨著產量擴大、技術改進,成本還會下降,因此采取新能源代替老能源的減碳路徑可以擴大成本優勢,驅動新舊能源比例轉換。
從具體實踐來看,目前有三種不同類型的減碳模式。一是衰退型減碳,即通過縮小工業生產規模甚至停止生產來減少或者停止碳排放。二是增效型減碳,即提高碳生產率,用同樣多的碳排放實現更多的產出。三是創新型減碳,即通過采用新的技術、工藝、方法,達到同等產出下的低碳、零碳排放。
“衰退型減碳和增效型減碳屬于‘防御型’減碳戰略,而創新型減碳則是‘進取型’戰略。到目前為止,我國推進減碳工作還是以‘防御型’戰略為主,面臨的任務是轉向‘進取型’減碳戰略。”劉世錦認為,圍繞增量和存量有序替代,應推動能源綠色轉型形成三個支柱體系。
第一個支柱是要建立全方位支持綠色技術的創新型碳替減市場。即在獲取相同產出的情況下,運用低碳、零碳和負碳技術與原有高碳基準生產方式相比所減少或抵消碳排放量交易而形成市場。各地可以從實際出發,建立“碳資產池”或“綠碳銀行”,開展創新型碳替減的核算和交易,本地市場實現有效運行后可向外地交易者開放,逐步演變為更大范圍的區域性市場或者全國性市場。
第二個支柱是要形成區域自主減排責任體系。“增量優先”的關鍵是擴大技術創新產品的市場需求,而這又直接取決于減排責任體系。建議把減排目標進行分級,形成省、市、縣等層面的區域減排計劃和可追溯的減排責任要求,由此建立減排責任體系,促進減碳增長、降本提效協同推進。
第三個支柱是要加快推進碳核算工作。無論是碳替減市場還是減碳責任體系,前提都必須要有合格的碳核算基礎。全國應普遍建立企業碳賬戶,一些地方還可以酌情建立個人碳賬戶。
驅動綠色低碳轉型,離不開金融支持。“無論是應對氣候變化,還是推進碳中和,最主要的問題是外部性難以內部化、難以計量和驗證、信息不對稱、商業可持續性比較差等,這些問題無法通過傳統的信貸等手段解決,而要靠金融科技,特別是要依托轉型金融。”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指出,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前景廣闊,也需要大量投入,在此過程中,會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破壞、損失。因此,需采用服務于可持續發展目標轉型的融資手段,調動社會資源從其他方面進行彌補,有計劃、有步驟、平滑地引導新舊更替。
以引領者姿態推動國際碳中和治理
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我國是全球氣候環境治理的重要參與者、貢獻者、引領者。近年來,我國積極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多雙邊機制中發揮作用,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深化應對氣候變化的南南合作,扎實推動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支持其他發展中國家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我國的經濟規模也決定了我們必須成為全球碳中和的核心參與者,要以引領者的姿態堅定支持多邊主義框架下的全球碳中和,推動碳中和治理規則談判,主動參與全球共同目標和行動方案的制定,推動建立公平合理、符合新發展理念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清華大學國際金融研究院院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副總裁朱民認為,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基本上是在趕超的階段,而發展綠色經濟、推動碳中和,給我國帶來了換道超車的機遇,未來40年,我國將以綠色發展實現現代化,并由此走向世界政治、經濟、科技和文化舞臺中心。
朱民說,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要利用推動綠色發展的優勢和轉型經驗,幫助廣大發展中國家和“一帶一路”國家走一條新的綠色發展道路。首先,深化在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等領域的合作,助力其他發展中國家實現零碳轉型。其次,支持其他發展中國家和“一帶一路”國家碳中和轉型能力建設,提供相關技術支持和經驗。最后,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道全力協作,著力提升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碳中和治理機制中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
來源:中國財經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