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天氣的日益轉冷,對我省今年遭受自然災害的群眾是一個嚴峻的考驗。今年以來,干旱、洪澇、風雹、低溫冷凍、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給受災地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農業生產造成較大損失,當地群眾今冬明春基本生活將面臨一定困難,為切實做好受災群眾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下發通知,做出明確要求,以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把冬春救助作為當前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一要認真組織開展救助需求排查摸底,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數量、需救助時段、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特別是要關注受災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受災低保對象等特殊群體的救助;二要健全完善冬春救助程序和標準,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三要嚴格落實資金投入和救助要求,按規定安排落實好本級冬春救助資金;四要做好冬春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和跟蹤問效工作,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確保資金快速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五要加強與民政、扶貧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應按規定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脫貧幫扶制度,通過實施臨時救助、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建檔立卡范圍等方式,及時予以救助幫扶,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省廳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開展冬春救助專項督查,深入基層了解受災群眾在口糧、飲水、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指導督促各地進一步加強冬春救助和受災群眾生活保障工作。
(新聞來源:山西省應急管理廳)